起草說明
一、背景依據
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落實“五育并舉”的重要組成部分。兒童青少年正處在身心發展的重要時期,隨著生理、心理的快速發育,容易產生各種心理問題,特別是面對社會競爭壓力和外界諸多不良因素的負面影響,兒童青少年危機極端事件呈上升趨勢,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勢在必行。
市教育局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的通知》《省教育廳關于切實加強全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要求,在認真總結各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于2021年2月底啟動了方案起草工作。起草過程中,多次召開了學校分管領導、德育中層干部、心理老師等人員參加的座談會和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委員會理事會,走訪了民政、衛健、婦聯等多部門,充分征求意見、調研論證可行性,同時,也向華東師大的專家團隊進行了咨詢和求教,反復修改多次。3月29日市政府許春忠副秘書長召集了市委宣傳部、市委編辦、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15家部門和單位的分管領導召開了協調會,就方案進行了討論。會后,市教育局書面征求了相關部門和單位意見,并根據協調會精神和反饋意見修改完善了文稿。
二、主要內容
《新余市“潤心行動”實施方案》約3000字,由“指導思想”“行動目標”“工作內容”“保障措施”四個方面組成。
指導思想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德智體美勞“五育”并舉,推進兒童青少年思想道德、科學文化、身心素質協調發展,培養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健康心態,促進兒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
行動目標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學校組織、家長參與、社會支持的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機制;建成覆蓋城區學校的學生心理健康信息服務平臺,形成數據信息預警——學校家庭預處——專業機構介入——社會全面支持的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機制;到2022年底,100%的中職院校和中小學建立心理咨詢室,90%以上的教師和70%以上的家長知曉心理健康知識;全市建成20個社區潤心驛站,培訓新生家長1.2萬人次,開展心理咨詢師、心理醫生簽約服務試點16個。
工作內容有五項:一是建設潤心校園,提升學校心理服務能力;二是開設潤心學堂,開展心理知識宣教活動;三是搭建潤心平臺,建立監測評估干預機制;四是共建潤心驛站,打造家校社協同育人品牌;五是培育潤心使者,擴充心理健康教育專家團隊。
保障措施有六條: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新余市“潤心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二是明確部門職責;三是落實工作經費,市、縣(區)財政分別安排“潤心行動”專項資金并納入年度預算;四是保障教師待遇;五是強化專業支撐;六是做好宣傳工作。
三、征求意見情況
市教育局就《新余市“潤心行動”實施方案》向市委政法委等17個部門和單位征求了意見,其中市委政法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編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成教中心、分宜縣人民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等單位無意見,市財政局提出的4條修改意見、市關工委提出的2條修改意見和高新區管委會提出的2條修改意見已全部采納,并對相關文字表述和預算方案作了相應調整,市人社局提出的1條修改意見未采納,具體如下。
市人社局建議將第四點“(四)保障教師待遇”中的“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表述內容刪除。理由:一是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班主任津貼的享受范圍僅限于班主任;二是中央、國務院先后六次發文明確: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待遇權限集中在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人社部和財政部,各地區、各部門都不得自行決定。省、市以下各級政府都沒有自行確定工資福利待遇的權限,國家也明確了違規處理辦法。2012年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修訂版和省教育廳《關于切實加強全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贛教基字〔2021〕13號)文件中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表述,但這兩個文件都是教育部門單獨行文的。即使需要保留此內容,也只能由市教育局行文。
未采納理由: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修訂版和省教育廳《關于切實加強全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贛教基字〔2021〕13號)文件中規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條例,并沒有額外增加津貼項目,而是參照現有的班主任津貼發放標準來落實心理教師的待遇。教育部與省教育廳的發文已經合理且合法化了班主任津貼享受對象可以適度擴展為:在崗在編且承擔了類似班主任工作的心理教師人群。因此,市人社局提出的“班主任津貼的享受范圍僅限于班主任”的理由有待商榷。
四、提請研究事項
懇請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定,并以市政府名義下發。